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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中的体系思维与体系概念(以德国私法为例第2版)(精)/法律人进阶译丛
所属分类:
政治法律
>>
法 律
>>
外国法律、国际法
作者:
(德)克劳斯-威廉·卡纳里斯|责编:陆建华//费悦|总主编:李昊|译者:陈大创
出版社:
北京大学
丛书项:
法律人进阶译丛
一般体系概念的基本特 征是秩序和统一性。法秩序 的价值一致性和内在统一性 是法体系的基础。近代法律 史中出现的诸多体系概念, 如形式逻辑体系、公理演绎 体系、纯粹概念体系、问题 关联体系、冲突裁判体系等 都无法实现这一目标。从正 义理念和平等律中可以推出 ,法体系是一般法律原则的 价值论—目的论秩序。体系 具有开放性,客观体系因基 础评价的变迁而变迁,科学 体系的开放性是科学认识非 封闭性的必然结果。体系的 动态性不同于体系的开放性 。动态体系通过位阶相同的 、可相互替代的若干要素之 间的相互作用形成法律效果 ,可在正义的一般化和个性 化倾向之间取得平衡。现行 法原则上是非动态体系。基 于体系找法是目的性论证的 一种形式,故而要对体系论 据进行目的性审查。体系构 建存在限度。体系断裂源自 评价矛盾和原则矛盾,体系 陌生的规范产生自法秩序整 体内部中孤立存在的评价, 体系漏洞则是评价漏洞的结 果。论题学虽然无法正确反 映法学的结构,但可发挥紧 急辅助工具和体系化固定筹 备阶段的作用,与体系思维 相互补充。
售价:
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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