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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案例指导(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及案例全文第14辑)
      • 作者:编者: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责编:赵律玮
      • 出版社:中国法制
      • ISBN:9787521628456
      • 出版日期:2022/10/01
      • 页数:584
    • 售价:54
  • 内容大纲

        本书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编写,聚焦知识产权审判发展新动态和新型疑难问题,透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判标准、裁判方法和司法导向。从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审结的知识产权和竞争案件中精选了30件左右的典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从中归纳出40余个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法律适用问题,反映了最高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和竞争领域处理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方法。本书对全国知识产权法官、律师、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知识产权局等都具有较好的参考和指导作用。
  • 作者介绍

  • 目录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21)
    序言
      一、专利案件审判
      二、商标案件审判
      三、著作权案件审判
      四、不正当竞争案件审判
      五、植物新品种案件审判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审判
      七、垄断案件审判
    审判案例指导(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典型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文书选登)
      一、专利案件审判
        (一)专利民事案件审判
        1.专利说明书等内部证据对权利要求解释的作用
          ——再审申请人庞子敬与被申请人江苏超能电气有限公司、四川华能西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2.使用环境特征的认定
          ——上诉人ALC粘合剂技术责任有限公司与上诉人温州市星耕鞋材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3.实用新型专利中功能性特征内容的认定
          ——上诉人胡雪辉与被上诉人岳霞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4.被诉侵权产品难以进行实物取证时的技术特征比对方式
          ——再审申请人江苏远通波纹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宏鑫旋转补偿器科技有限公司、一审被告国家电投集团广西北部湾(钦州)热电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5.“保藏号”限定的微生物发明专利的侵权认定
          ——上诉人天津绿圣蓬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天津鸿滨禾盛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上海丰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6.销售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产品的认定
          ——再审申请人刘国兴、长春雷特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吉林省尔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7.现有技术抗辩中一项现有技术方案的认定
          ——再审申请人南通建5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南通中顺节能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及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南通八建集团有限公司、一审被告南通锦隆置业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8.先用权抗辩中原有范围的证明标准
          ——上诉人东莞市乐放实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深圳市赛源电子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9.不同外观设计专利权应当给予分别的保护
          ——再审申请人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贵州力士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10.电子商务平台通知一删除规则的适用
          ——再审申请人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广州友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11.公司董事、高管违反忠实义务无偿受让公司专利权的后果
          ——上诉人李敏与被上诉人滕州市绿原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
        12.擅自转移、处分保全证据的法律后果
          ——上诉人无锡瑞之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周勤侵害发明专利枳纠纷案
        (二)专利行政案件审判
        13.权利要求用语解释的合理性
          ——上诉人西门子(深圳)磁共振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上诉人上海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14.限定机械部件数量的数值范围技术特征的新颖性评价
          ——上诉人苏社芳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15.同一现有技术文献中存在矛盾记载时公开内容的认定
          ——上诉人巴斯夫涂料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16.中药发明专利创造性判断中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选择
          ——上诉人罗世琴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17.创造性判断的直接证据与“三步法”的关系
          ——上诉人耐玩专利博物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
      二、商标案件审判
        (一)商标民事案件审判
        21.侵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权的认定
          ——再审申请人黔南州箫笛乐器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玉屏侗族自治县箫笛行业协会及一审第三人贵州省玉屏县箫笛厂、姚茂顺、贵州玉屏竹韵箫笛乐器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22.商标先用权抗辩中原使用范围的认定
          ——再审申请人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肥城市华联商贸有限公司、肥城市华联商贸有限公司春秋古城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23.刑民交叉案件中依职权调查取证的必要性
          ——再审申请人山东东阿东韵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一审被告济南天艺堂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二)商标行政案件审判
        24.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再审申请人重庆市沙坪坝区互旺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市沙坪坝区磁器口老街陈建平麻花食品有限公司、冯万金、重庆陈记香酥王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大渝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重庆市磁器口陈麻花食品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25.作品中的特有名称可作为在先权益受到商标法保护
          ——再审申请人完美世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被申请人上海游奇网络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26.商标无效宣告请求五年期限起算日的判断
          ——再审申请人宁波康宁线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第三人康宁有限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27.象征性使用不构成公开、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
          ——再审申请人广东星光珠宝金行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第三人颜招胜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案
      三、著作权案件审判
        28.美术作品独创性的认定
          ——再审申请人青岛福库电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郑俭红、湛江市一品石电器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29.被控侵权标志已经作为商标注册使用不影响著作权侵权认定(存目参见第316页)
        30.在后追认行为不能改变侵害著作权的认定:
          ——再审申请人苏梦与被申请人荆门秀锦娱乐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31.作品奖金的权属认定
          ——再审申请人三亚赫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唐精蓉与被申请人董震著作权权属纠纷案
        32.著作权保留情况下的权属认定
          ——再审申请人河南草庐蜂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33.部分继承人不得违背约定单独提起诉讼
          ——再审申请入王海成、王平与被申请人中国音乐学院、胡廷江侵犯作品表演权纠纷案
        34.共有著作权的正当行使
          ——上诉人娱美德有限公司、株式会社传奇IP与上诉人亚拓士软件有限公司、蓝沙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3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认定中的举证责任
          ——上诉人新思科技有限公司与上诉人武汉芯动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36.计算机软件附条件免费商业使用中的侵权认定与责任承担
          ——上诉人长沙米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上诉人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四、不正当竞争案件审判
        37.未经许可继续使用原股东企业名称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再审申请人成都中铁二局腾昌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中铁二局建设有限公司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纠纷案
        39.约定保密期限届满后的保密义务
          ——上诉人石家庄泽兴氨基酸有限公司、河北大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君德同创生物技术股份有
          ——上诉人阿斯利康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44.涉及垄断协议的合同效力的认定
          ——上诉人台州市路桥吉利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台州市路桥区承融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台州市路桥区东港汽车驾驶培训学校等十三家驾培单位、原审第三人台州市路桥区浙东驾驶员培训服务有限公司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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